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2月1日电(任魁)未依法报批、无任何手续……近来,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破获一同污染自然环境案,一男人被采纳刑事拘留强制办法。
11月2日,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在联合查看中发现,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哈日朝鲁嘎查张某某租借罗某某家,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造一条由质料甲硫醇钠、液碱、乙醛肟反响的工作坊,出产时发生的很多废水,经水泵经过管道排放至车间东北侧30米空位的空位内,未采纳任何防渗办法。
经查:张某某2023年7月租借罗某某家的羊盘为厂房并装置设备,10月投入出产,以甲硫醇钠、液碱、乙醛肟为质料,经配比拌和,在反响釜中通入一定量的氯气反响后经离心机脱水得到甲硫基乙醛肟白色晶体粉状产品,即灭多威肟农药中间体粗品。并现场抄获贮存甲硫醇钠150吨、液碱33吨、乙醛肟1.6吨、次氯酸钠11.5吨,均归于风险化学品。该出产线未依法报批建造项目,无营业执照及立项批文、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归于不合法出产。
一起,经托付专业组织进行司法辨别断定承认,出产的悉数过程中排放的废液归于农药出产的悉数过程中,发生的废母液为风险废物,依据相关规定,张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污染自然环境罪,现已被乌拉特后旗公安局依法采纳刑事拘留强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