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折算表、毒品数量规范一览表(保藏)

来源:产品中心   更新时间: 2023-11-29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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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要,关于《刑法》及相关司法解说、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则了科罪量刑规范的毒品,则依照该毒品与科罪量刑数量规范的份额进行折算。跟着冲击毒品违法力度的慢慢地加强,司法机关逐渐发布了关于各类毒品量刑规范的司法解说,如2000年《关于审理毒品案子科罪量刑规范有关问题的解说》、2007年《处理毒品违法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定见》、2012年《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三)》以及2013年《关于常见违法的量刑辅导定见》中的毒品违法部分等等。关于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则的毒品量刑规范的,应优先予以适用。

  其次,关于上述文件并未规则的毒品数量问题,则能够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04年发布的《不合法药物折算表》。《不合法药物折算表》中就阿片类以及类毒品与的折算规范做了规则,其主要触及药物依赖性强以及精力依赖性强的毒品(《不合法药物折算表》详见附件)。

  最终,关于在《不合法药物折算表》中并未触及的毒品,则需考虑其是不是具有折算条件而别离做处理:关于具有折算条件的,则参阅相似的毒品,归纳点评;关于不具有折算条件的,则考虑其致瘾癖性、社会危害性、纯度等要素依法量刑。

  我国刑法和司法解说对部分毒品违法中的部分毒品的科罪和量刑数量规范作了明确规则,依据毒品、制毒物品、毒品原植物、毒品原植物种子、麦苗、品、的不一样的品种,依据不同的违法行为,规则了对应的数量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违法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于2016年4月11日真实开端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子科罪量刑规范有关问题的解说》(法释[2000]13号)一起被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三)》(公通字[2012]26号)虽未被废止,但其间关于毒品违法的规则与2016年司法解说不一致的,应以2016年司法解说为准。